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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及层次:由重庆邮电大学于2000年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总占地1354亩,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等9个二级院系,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34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近19000人,专任教师93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57%。

  二、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4.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

  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编导类及外省美术类按照综合总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重庆美术类按照综合总分(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9.内蒙古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11.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士学位。

  我校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另一方面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主要奖励资助措施包括: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3000-1000元/年;移通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移通之星奖学金:奖励国际交流,或500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8000元/年,贷款期限最长为学制加13年,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4000-2000元/年;

  3.校内勤工助学:300-1000元/月。

  1.国际交流:每年200名优秀学生典型,资助境外项目费用,赴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交流学习;

  3.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资助3000-10000元/项目;

  5.就业补助及奖励:毕业生就业补助100元/人,就业标兵1000元/人。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2.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以重庆市物价局2018年核定的标准为准,暂未确定。

  6.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我校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经重庆市政府(渝府〔2008〕24号)、重庆市教委(渝教办〔2008〕52号)批准成立,纳入国家计划统招,均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本科招生: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学生第四年到德国学习,获中德本科双学位。专科招生: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专科毕业后可申请到德国继续学习,合作外方学校承认前三年学分,达到学业要求,可获德国合作学校本科学士学位。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咨询热线:023-42871166,42870166,42871001;传真:023-42871001

  4.微信:ytxyzsb

  5.招生监察电话:023-4287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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