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由重庆邮电大学于2000年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概况: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邮电大学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以工为主,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构建“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完满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工程型、创业型、国际化”人才。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二、招生计划
1.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7.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内蒙古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11.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历、学位证的颁发
我校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另一方面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主要奖励资助措施包括:
奖项 | 二等 | 备注 | ||||||||
3000 | 1000 | 移通之星 | 2000 | 5000 | 2000 | 移通励志奖学金 |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学生二十名 | |||
5000 | 国家奖学金 | 评奖比例为1.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4000 | 2000 | 临时生活补助 | 评定比例:21.62%,补助金额:60元/生/月,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1500 | 国家生源地贷款 | 申请比例:不限名额,考生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部分区县可申请学费全额贷款,最少可贷8000元/年 | ||||||||
20000 | 学校奖励资助管理体系完善,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不少于35%的学生,每年可以获得1000-20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资产评估、英语、德语等19个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 3.中德学院中外合办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阶段收费标准25000元/生·学年;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国内阶段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5.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以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经重庆市政府(渝府〔2008〕24号)、重庆市教委(渝教办〔2008〕52号)批准成立,纳入国家计划统招,均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本科招生: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学生第四年到德国学习,获中德本科双学位。专科招生: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专科毕业后可申请到德国学习两年,获德国本科学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2.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招生处对本章程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咨询热线:023-42871166,42871001;传真:023-42871001 4.微博:weibo.com/ctyf200 6.招生监察电话:023-42871328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新闻公告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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