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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五号。

  学校占地约800亩。固定资产达2.5亿元,藏书量约39.2万册,电子图书18.67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244台,语音室座位数316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1207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510万元。学校有专任教师372人,研究生以上学历52人,副高职称以上41人,中级职称80人,双师型教师55人,同时还聘请了20多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常年指导教育教学。

  第七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调档比例为1:1.2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选测科目要求:历史作为选测科目为文史类专业,物理作为选测科目为理工类专业,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第十条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电话:023-495780004957900049578888

  E-mail:cqcszyxy@163.comhttp://www.cqcvc.com.cn

  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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