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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28。

  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地处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666余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礼堂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54万元,图书馆藏书36多万册,专任老师26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60余人、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82人)。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为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年。

  学院2013年面向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5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公布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学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年龄。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学院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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