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技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研究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2021年4月14日,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50-80万元/项,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科研人员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按时间要求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上报时间:
1.申请人2020年3月19日12:00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3月19日下班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审核,3月20日16:00前科研处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工作。
2.2020年3月24日各单位审核汇总上报签字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特别注意:
1.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否则将不予受理。
2.申请代码1选择 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本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并严格按指南要求填写、审核,按学校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提交、上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于东 13386862889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448.htm)
科研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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