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处:
根据校历安排,经2019年第3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2020年1月4日(星期六)至2月21日(星期五)放假,2月22日(星期六)返校,2月24日(星期一)上课,进入毕业实习阶段和具有社会调查任务的学生放假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1月1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日)放假;专业学位研究生按所在单位要求休假。
(三)校部地区教职工:1月6日(星期一)、1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在1月8日(星期三)至2月19日(星期三)期间安排轮休,2月20日(星期四)起恢复正常上班。
(四)各临床学院(附属医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有关要求
(一)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在1月8日(星期三)至1月16日(星期四)、2月3日(星期一)至2月19日(星期三)期间安排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转;1月1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日)期间学校放假,原则上学生离校、教职工放假,图书馆、实验动物部、科学实验中心、体育场馆等停业,通勤车停运;寒假期间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单位、部门1月3日(星期五)前将值班表纸质版盖章后报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楼901)及公安处(综合楼110)备案,值班表样式参考附件;各临床学院(附属医院)报送春节假期期间值班表。
(二)各单位、部门假前要认真开展以冬季防火、防盗、防冻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后勤管理处和公安处会同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寒假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各保障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全校教学、科研、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各项工作。
附件:
1.关于2020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寒假值班表(模板)
中国医科大学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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