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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应用心理学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6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医大党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遴选应用心理学专业负责人(牵头学院为医学人文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业务水平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了解专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维。

3.教学能力

长期致力于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方法科学创新,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4.职务要求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指导教师。身体健康、工作积极、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二、遴选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者直接申报。

2.考核推荐

学校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未来专业规划等进行考核评议,择优推荐。

3.学校审批

经公示后,拟推荐人选报学校批准后聘任。聘任后人事关系须调转至学校。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填写《中国医科大学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至1320室,联系电话:024-3190-0986。

附件1_《中国医科大学专业负责人申请表》.docx

附件2_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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