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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9-10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同一个技术方向、同一个负责人、同一个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

二、申报条件

详见《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有意向申报者需进入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http://kjj.shenyang.gov.cn/),按照《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账号注册,选择相应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申报,并于9月27日前完成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以项目账号登录后,点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点击“平台认定申请”,点击“平台认定”,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报书》,平台类别可选择“市重点实验室”,上传《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情况报告》。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77



附件:

1.关于申报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2.《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3.《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科研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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