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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 项目的通知

2021-08-27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现发布2021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指南,请各单位认真解读基金委《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并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1-3年,资助强度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2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原创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二、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2.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H3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3.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4.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 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

2.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

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原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人与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项目指南要求填写、审核预申请书,并按时间要求(2021年9月29日)提交预申请。


附件: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8/info81658.htm)



科研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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