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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17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附件1),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一项,中国医科大学推荐到教育厅限额1项。

2.各二级单位请认真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申请书》(附件2),并于8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和推荐函扫描PDF版(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3. 推荐函

科研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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