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节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庆祝全国第37个教师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我校广大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营造“尊师重教,为人师表”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职业热情和光荣感、使命感,拟于近期启动2021年度教师节表彰系列工作,对2020-2021学年度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人事处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协同学生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共同拟定了教师节表彰的奖项及相关内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教学突出贡献集体奖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在教学领域获得国家级突破性成绩的集体。
2.评选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评选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学校评优专家组审议,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4.牵头评选部门:人事处
(二)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承担教学工作的教研室。
2.评选数量:10个。
3.评选方式:各二级学院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及支撑材料上报学校,由评优专家组评选出最终结果,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评选指标附后)。
4.牵头评选部门:教务处
5.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基础医学院
1
护理学院
1
第一临床学院
2
健康管理学院
1
第二临床学院
2
智能医学学院
1
第四临床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1
医学人文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体育教研部
1
公共卫生学院
1
外语教研部
1
法医学院
1
国际医学教育研究院
1
药学院
1
(三)获得国家、省、市级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获国家、省、市级各项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
2.评选数量:按照实际获得荣誉称号的教师人数进行评选。
3.评选方式:由二级学院组织个人申报,学校相关部处进行审核,结果上报学校评优专家组审议,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4.牵头评选部门:人事处
(四)模范教师
1.参评范围: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30年,在2020-2021学年度满足至少以下两项要求:主编或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的规划教材;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荣誉称号;发表教学论文;慕课在国家级课程平台成功上线;省优博、优硕指导教师。
2.评选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不超过6名。
3.评选方式: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个人申报,学校评优专家组审议,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4.牵头评选部门:教务处
(五)教书育人三十年“秋实奖”
1.参评范围:年龄满60周岁,截至2021年7月,连续在我校工作30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教书育人一线工作的教师。(曾获评此称号教师不再参评)
2.评选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评选方式:由各二级单位进行申报,经学校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4.牵头评选部门:人事处
(六)优秀教师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参与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2.评选数量:共40名。研究生教师10名,本科教师25名,其中25名本科教学教师,思政教师不少于1名。留学生教学教师3名。网络与继续教育教师2名。
研究生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
学科
名额
负责院系
生物学
1
生命科学学院
基础医学
1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
3
第一临床学院1人,第二临床学院1人,第四临床学院1人
口腔医学
1
口腔医院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
公共卫生学院
护理学
1
护理学院
药学
1
药学院
其他学科:含生物医学工程、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情报学等
1
研究生院
本科生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基础医学院
2
健康管理学院
2
第一临床学院
4
智能医学学院
2
第二临床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第四临床学院
4
医学人文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3
体育教研部
3
生命科学学院
2
外语教研部
2
公共卫生学院
3
科学实验中心
1
法医学院
2
实验动物部
1
药学院
3
国际医学教育研究院
1
护理学院
2
学生处
1
注:继续教育优秀教师和网络教育优秀名额单列,不占各学院推荐名额。
3.评选方式:研究生和本科系列的推荐名单上报学校,由评优专家组评选出最终结果,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评选指标附后)
4.牵头评选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七)“十佳”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承担全日制学生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2.评选数量:共10名。本科生教师7人,研究生教师2人,留学生教师1人。
3.评选方式:
本科生:由学生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中投票,每人可在本学期给自己授课的教师中推荐7人。由系统计算教师得票率(得票率=得票数/本学期教授学生数),分别对教授学生数=<70名和>70名学生的教师按得票率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校评优专家组进行审议,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经学校评优专家组进行审议,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评选,经学校评优专家组进行审议,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4.牵头评选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八)优秀带教教师
1.参评范围:在2020-2021学年度承担我校各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学基地带教教师中进行评选。
2.评选数量:共15名。
3.评选方式:按照校外实习基地的数目、实习的时间及实习学生的人数,分配相关专业优秀带教教师的名额。由所在专业进行推选,经学校审议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4.牵头评选部门:教务处
(九)优秀教育工作者
1.参评范围:
(1)2020-2021学年度承担教学工作的教研室教学秘书,担任此项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所在教研室本年度内未发生教学差错和事故。
(2)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2.评选数量:20名。
3.评选方式:
(1)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指标及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并将支撑材料上报学校评优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十佳”教学秘书名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选指标附后)。
“十佳”教学秘书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基础医学院
1
健康管理学院
1
第一临床学院
2
智能医学学院
1
第二临床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第四临床学院
2
体育教研部
1
口腔医学院
1
外语教研部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国际医学教育研究院
1
公共卫生学院
1
法医学院
1
药学院
1
护理学院
1
(2)教学管理人员共评选10名,其中7名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名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本科教学管理人员由教务处组织推荐,每个教学管理部门可推荐1名。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由研究生院遴选,经学校审议批准后进行公示。
4.牵头评选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十)优秀辅导员
1.参评范围:2020-2021学年度参与一线工作的专职辅导员。
2.评选数量:12名。本科生辅导员10人,研究生辅导员2人。
3.评选方式:由二级学院组织个人申报,学校相关部处进行审核,结果上报学校评优专家组审议,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评选指标附后)
4.牵头评选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
(1)评优推荐表及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其它相关材料:均报送电子版材料,包括参评集体、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以及其它根据评选指标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时间及方式:
(1)提交人事处材料: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纸质版(附件1、3、5)和相对应的推荐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综合楼1511),并将评优推荐表、推荐结果汇总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dwjsgzb@cmu.edu.cn。
(2)提交教务处材料: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纸质版(附件2、4、6-1、8、9)和相对应的推荐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综合楼707室 王老师),并将评优推荐表、推荐结果汇总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jwc@cmu.edu.cn。
(3)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纸质版(附件6-2、7、9、10-2)和相对应的推荐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A座102综合办公室,并将评优推荐表、推荐结果汇总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cmugs@cmu.edu.cn。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评比的类别放在一个材料袋内,并在材料袋封面标注评比项目。电子材料要求每个评比类别一个附件,并将附件命名为“单位名称+评选项目”。
(4)提交学生处材料: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纸质版(附件10-1)和相对应的推荐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处(综合楼1206室),并将评优推荐表、推荐结果汇总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 xsc@cmu.edu.cn。
3.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个人奖项的推荐人进行学术道德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审核,如发现问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4.业绩周期:
本次年度表彰所奖励荣誉、称号及业绩统计周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以正式文件下发时间(或批准时间)为准。
附件:1.评选推荐表
2.部分奖项评选指标
人事处 学生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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