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医科大学 > 新闻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部门: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团结奋斗,助力大局、青春建功,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青年集体和优秀青年个人。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红医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坚守信念、不负时代,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建校90周年,学校决定开展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继续开展“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是我校授予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包括个人和集体两部分,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是学校授予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为青年成长成才作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的荣誉。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评选工作要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由各级团组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层层推荐,逐级评比。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择优申报的方式,依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表彰个人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评比工作要依据《中国医科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医大团发〔2015〕6号)、《校团委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基层团委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医大团发〔2016〕5号)中各项指标综合评定。

三、评选范围和数额

(一)“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0名,含学生35名,教职员工15名。评选范围涵盖全校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涵盖全校青年教职员工。

(二)“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0个,含团学组织10个,青工集体10个。评选范围涵盖全校各级青年组织,如: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行政部处科室、各学院教研室、临床学院科室等。

(三)“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个人若干,涵盖中国医科大学全体教职员工;“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10人,主要表彰基层一线教职员工,原则上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2人。

(四)近三年内获得过“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参评。

四、申报条件

(一)“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中国医科大学学习、工作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成绩优异、本领过硬,创新创造、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爱岗敬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5.在疫情防控、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医疗救助、对口支援、扶贫助困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6.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优良,两年内本集体干部职工学生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健全有效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服务大局、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富有创造性,成绩显著、青年受益,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积极贡献。

4.青年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在疫情防控、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救援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在国家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优先考虑。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优先考虑。

(三)“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个人

“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人选须是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为团组织和青年成长提供热情服务和大力支持,深受广大团员青年拥护和爱戴的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教师、专家校友等。

(四)“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个人

“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人选须是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围绕学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围绕青年成长成才作出较大贡献、工作成果显著的教职员工。

五、评选机构

“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评审组将依照评审条件和个人事迹综合考量,负责提出建议人选名单。评审组由学校党政领导、行政部处领导、二级学院领导、分团委书记、学生委员会委员等各方面代表组成。

六、工作程序

(一)提名

1.组织推荐:申报“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由各基层团组织推荐。

2.各推荐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在人选(集体)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向校团委报送。

(二)评审

评审组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票数,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不超过50人的建议人选;确定不超过20个的建议集体;确定“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建议人选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不超过10人的建议人选。全部评委均于评审前即期通知,所评阅的材料均隐去候选人的姓名、单位部门等自然信息。

(三)媒体公示

可采取网络展示、群评群议等方式,将入围者(集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分别在校团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

根据公示结果,从建议人选中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50人、“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20个集体、“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获得者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10人。

(五)集中表彰

“五四”前后向获奖者(集体)颁授“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和“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委要严格流程,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二)把握人选标准。在考察推荐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实绩突出、群众认同度高。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基层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部门、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坚持实事求是。申报人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凡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查有伪造、虚报相关数据或证明材料行为的,可认定为弄虚作假,将取消本人参评资格。“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集体)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

2.受到党纪、政纪严重处分的;

3.言行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模范典型的情形。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附件中列出的材料(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及电子版一并报至学校团委。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49

电子信箱:tw@cmu.edu.cn

附件:1.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登记)表

2.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登记)表

3.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人选申报(登记)表

4.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人选申报(登记)表

5.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组织开展第4届“中国医科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荣誉奖章”“中国医科大学五四贡献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