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临床药学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
4月15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中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的公示》。全国共5所普通高等学校的药学类本科专业通过认证,公示时间4月15日起至4月21日止,公示期间无异议。
通过专业自评、现场考察、专家组结论建议、教指委审议、认证结论公示等程序,药学院临床药学本科专业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认证有效期6年(药学类专业认证最长时间,即至2027年3月)。这是继临床药学专业获“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之后,药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项标志性成绩!
回顾认证历程,2020年3月,收到教育部药学教指委专业认证工作启动通知后,学院第一时间成立专业认证评估工作小组,开展校内认证自查准备工作,认真研读教育部专业认证精神,逐项对照、整改、完善,从临床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学生发展、支持条件、质量保证与改进、实践基地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2020年4月,学院正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认证申请,经过4个月的准备时间,顺利、高效完成了数以万计的数字处理及材料准备工作,于2020年7月正式提交专业认证自评报告。2020年11月15至18日,教育部临床药学专业认证工作组一行10人对我校临床药学专业实施了认证现场考察。专家组对临床药学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支持条件、质量保证与改进、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临床药学专业进一步建设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专业认证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学校的大力支持及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这是对我校临床药学专业办学能力、水平的全面检验,也是推动我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时机,对创建一流本科教育,加快推进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学院全体师生将按照教育部专业认证的精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凝聚共识,不懈努力,逐项整改、逐步完善、逐步落实,进一步深化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行业人才发展需求,全面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办学能力,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信息来源:药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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