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医科大学 > 新闻公告 >

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0-12-16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根据中国与挪威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个月

访问学者:10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每月21,6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补贴每月1,000挪威克朗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获得硕士学位。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申请本奖学金赴挪留学以前未在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留时间超过一年。

8.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挪威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或挪威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绩: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18分(含)以上,口试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期内)。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挪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9. 如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文件(附件5)中的相关规定。

10. 如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需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11.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 申请准备。申请人经导师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按照《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个人申请。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 院系推荐。所在院系需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中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在并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院系汇总材料后,请务必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报至人事处,研究生报至研究生院)。报送至我校主管部门的材料包括:网上申请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请详见《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或附件2)。

4. 学校审批。学校主管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后报送至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审核、录取办法及派出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挪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5月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2. 被录取人员将于2021年9月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国家及我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人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5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506办公室

研究生院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461

报送邮箱:luyu@cmu.edu.cn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A104培养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附件:1: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

3: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

4: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5: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

6: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6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