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辽宁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一)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全省预计立项批复10项,每项资助50万元。
2.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全省预计立项批复6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3.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全省预计立项批复345项,每项资助5万元;
4.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全省预计立项批复15项,每项资助5万元。
5.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全省预计立项批复300项,每项资助3万元。
(三)重点研发计划
每项资助30万元。
(四)公益研究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三类:规定主题项目、监测评估项目和自选领域项目,规定主题项目和监测评估项目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自选领域项目每项最高资助5万元,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足额到位。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4),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等条件符合指南要求。
(一)科技重大专项
符合《2021年辽宁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
(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符合《2021年辽宁省自然基金计划申报指南》(附件3)
1.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要求申报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符合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指南研究内容;要求申报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要求申报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包括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博士学位的在辽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人士(上报材料中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4.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为正在援疆援藏医疗人员;
5.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要求申报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工作者,包括符合条件的在辽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人士,上报材料中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三)重点研发计划
符合《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要求申报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
符合《2021年省公益研究基金申报指南》(附件5)。
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中高级科技管理人员。对于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青年科研人员,允许申报自选领域类项目。
三、申报方式
1.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都将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操作。新系统中同步旧系统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原系统中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登录网站后,点右上角注册,进入界面后点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单位选择中国医科大学,注册后联系科研处张蕊老师,激活账号即可使用)。网上填报完成后,需保存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2.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按照推荐指标(见附件7)对所推荐的项目排序后上报(附件8推荐汇总表),科研处负责组织评审,拟定的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科技厅。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受理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目负责人(含非企业牵头项目的下设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承担2021年度其他类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有财政资助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含兴辽英才计划及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计划未结题项目)不得再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如有在研项目执行期到2020年12月,且保证能完成项目结题验收的申请者,可以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
(5)三年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6)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7)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8)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9)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2.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及口腔医学院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其他二级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3.各二级单位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由科研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1份及承诺书。
4.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单位审核并负责。
联系人:张蕊 电话:3193907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辽宁省自然基金计划申报指南》
4.《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2021年省公益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6.承诺函
7.各单位推荐指标
8.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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