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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15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相关院、系、部、处:

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函》(辽继医教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落实好此项工作,推进我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http://cmegsb.cma.org.cn

二、网上申报时间:

1.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委员会截止申报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

2.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中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委员会截止申报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

三、注意事项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需填写完整后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授课专家签字,由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26日前上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表》需填写完整后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授课专家签字,由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于2020年12月28日前上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3.根据国家规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主体已由原申报单位、主办单位分别设置,统一调整为申办单位。申报表中申办单位项须填写中国医科大学。

4.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5. 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6.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1年拟继续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

7.申报的备案项目,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8.项目申报,项目组请与本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获取帐号、密码。

9.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申报前要严格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并积极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00910655

附件: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函》

中国医科大学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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