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厅平台申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2号)文件要求(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厅平台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省科技厅平台推荐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二、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1个平台单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渠道、程序及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5。
2.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3.本年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操作。申报人使用个人账号进行申报,其中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个人需进行网上注册,并联系科研处激活账号。系统填报时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要扫描存储为PDF格式,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
4.各二级单位请于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4.1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6-7,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版);
4.2推荐对象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网上填报完成后可下载打印);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77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4:各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5: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附件6: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7: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汇总表(基本情况、项目入选情况、获得荣誉情况)
科研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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