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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医科大学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5-20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20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4.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5月28日前报送申报名单及奖种(科研处将根据申报名单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务必在6月11日前开始公示(同时将公示材料上报科研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申报者在2020年6月1日后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推荐书。

1.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2.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8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20号)

科研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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