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五?一”假期全校师生管理的通知
各院、部、处:
为全面扎实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辽新疫防指〔2020〕29号)、《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避免师生员工在节日期间流动对学校全面复学工作带来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全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五·一”放假期间全校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体师生无特殊、非必要请勿私自离开目前居住地(师生目前居住地以4月27日上报数据为准),尤其不要跨地域出行,避免参加各种旅行、会议及聚集等活动,休假期间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在沈的教职员工和已经返沈的学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允许离沈,随时等候返校复学的有关通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沈者,一律按请假审批表程序经由本部门和有关领导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跨沈移动。
二、高度关注重点地区人员流动。若生活居住环境周围或身边亲属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者,务必提醒或要求其马上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社区要求执行相关检测、隔离等有关规定,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全体师生在假期如出现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或发生被要求隔离的情况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属地要求,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防控隔离观察。
四、全体师生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按场景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注重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充足睡眠,营养合理,适当体育锻炼,保持心情舒畅,提高自身免疫力;确保自己、家人和身边人的身心健康。
当前,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我校正处于首批学生返校复学的关键时刻,做好复学复课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全校师生要继续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中国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离沈请假审批单
中国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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