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 高考招生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3432
三、录取规则
2、我院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如上线生源不足,可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可执行降10分的投档政策。
4、原则上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四、颁发学历证书
五、奖助办法
2、学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贫困学生帮扶体系。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和风险保证金由学校支付)用于顺利完成学业。另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可每人每月领取100-120元的补助。
按照江西省政府赣教计字[2001]214号文件、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规定:文史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人(四人间公寓)。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 邮 编:330013
联系人:李老师 徐老师 电话:0791-3897952 传真:0791-3897615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网址:http://ytc.ecit.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