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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校 名: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

  6、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调剂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九、毕业文凭: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电 话:027-86490576 86490575

  网 址:www.city.wust.edu.cn

  电子邮件:cit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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