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 国标代码:10355
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邮编:310002
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邮编:201203
4、学历层次:本科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8、男女比例:无要求
10、全院13个本科专业共计46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1660名,分专业详细计划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②、各专业【除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b、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的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d、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③、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⑤、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及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⑦、我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1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0571—87164630
(4)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5)E-mail地址:zb@c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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