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艺术类专业:(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不分文理,按专业实考分排名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亳州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38 或http://www.bznc.net.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henym@126.com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2630004719、2332642267、29534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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