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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亳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7.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9.体育类专业: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s/43/t/102/main.jspy

招生咨询QQ:2953422661、 2630004719、233264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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