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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一、招生对象

二、报名办法

三、相关待遇

四、选拔方式

2017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2.面试,即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养;

(二)考生总成绩评价方案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考生在校综合表现及相关专业特长占总成绩的20%。

(一)免试入学

1.在校期间获得区级(或等同)及以上科技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含集体)的考生;

3.高中阶段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达到B级的考生;

5.具有国家教育或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7.在校期间获评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的考生;

(二)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给予免笔试,纳入总成绩评定。

2.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或其他优秀称号的考生;

六、录取规则

2.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4.有突出专业技能的考生视情况优先录取;

6.录取过程不预设男女录取比例;

8.依据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城镇户口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农村户口考生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镇户口考生最低分数线15分;

10.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1.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八、结果公布

九、联系方式

昌平区南口路32号(北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bvclss.cn

十、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设在南校区综合楼四层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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