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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15年统招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京招生代码1127)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南校区); 邮编100029

  电话64941636、64941610 ;网址www.bvclss.cn

  为做好招生工作,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招生工作的开展,常设机构为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招生政策的执行;

  1、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

  3、考生身体情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各专业对身体情况的要求,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我院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

  5、录取过程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各专业报名上线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对报考因上线人数过少而取消的各专业考生,依据各省录取规则转入后续录取进程。

  1、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在北校区(昌平)上课,实习和实践课依据实验室的配备情况南北校区统一安排。

  3、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及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和干部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五、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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