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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家谈:不讲“下不为例”

2021-11-11 0 新闻公告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新闻网

编者按:

党史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其中,学史力行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我们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需要针对师生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普遍性问题、痛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拿出实招硬招,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为此,新闻网专题开通“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家谈,面向全校师生征稿,通过发现身边的“小问题”,分析利弊得失,梳理工作思路,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彰显大学育人的温度。今天刊发首篇文章“不讲‘下不为例’”。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能听到“下不为例”这个词。它表达的意思是这次出现的错误和问题,下次不能援此为例。其背后隐含的潜台词是“只能通融这一次”。所谓通融,就是变通纵容,放人一马,与人方便之意,人们总把“下不为例”与“既往不咎”联系在一起。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或犯过的错误不再追究、处理。

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错误和问题,我们的干部有时也会用“下不为例”作保证、作处理。“下不为例”听起来很有点斩钉截铁、掷地有声的样子,但细思起来又大有不同。有时,干部在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我们应怀着包容心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在及时整改的前提下酌情给予“下不为例”,对此学校还制定了《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作出相关规定。有时,错误是因为思想松懈、懒政怠政、违规违纪引起的,针对这种情况,“下不为例”则无从谈起。面对错误,视若无物,不立即改正,而是放一放、等一等、看一看再说,一时的懈怠可能就会“忘了”“想不起来了”,甚至导致“小错不改酿成大错”,这是对师生不负责任,也是对干部个人不负责任。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校也开始迈入建设高质量大学新发展阶段,这对全校教职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设有温度的大学,需要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摒弃“下不为例”的潜意识,以对学校对师生对时代负责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

不讲“下不为例”,首先要提高立德树人意识,争取不犯或少犯错误。犯不犯错误,出不出问题,根源在意识里,只要我们把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都从涉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来对待和落实,我们犯错误的机率就会小很多,我们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才会逐步提升。其次,犯了错误或出现问题时应当改即改,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每一位教职工虽然岗位不同、职责不同,但都是“三全育人”建设格局中不可缺少的“螺丝钉”,只有每一个零件正常运转,整个系统才会运行顺畅。错误犯了,关键在于对待错误的态度。只要我们敢正视错误,敢指出错误,及时改正,及时处理,亡羊补牢亦为时未晚,事后再针对问题及时“复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这也是对待错误之道。再次,要增强忧患意识,把错误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人对事既不盲目自大,也不妄自菲薄。要以制度作为基本遵循,按制度办事,方能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真本领,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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