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国标代码为:14202。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
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内的河北省黄骅市,校园产权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学院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80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学院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五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一般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学费14000元/年/生;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土木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
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为我院2016年新增专业,学费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传 真:0317-8887027
E-mail: zsbgs@bjtuhbxy.cn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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