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政编码:455000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成绩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我校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我校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安阳师范学院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电话: 0372-2900106、3300106传真:0372-29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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