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法人代表:骆平安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1、我校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录取规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六、收费标准:
七、联系方式:
传真:0372-2900106
电子邮件:zs@a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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