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主页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

  2、实行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区)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4、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6、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艺术类专业录取:2016年我院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海南、广东、陕西、山东等十二个省份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考,达到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省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办法)执行。

  10、我院部分专业设置了不同方向:

  (2)机械工程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方向、冶金机械方向)

  学生可在入学后两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专业方向学习。

  六、收费标准

  (1)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公寓)。

  (3)代收教材费8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七、奖勤助补措施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及行业和企业奖学金等,单项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获得国家专项拨款,设立国家助学金,专门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助学金额及比例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2015年为2000~4000元/生•年)。

  5、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名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办学地址及联系方式

  电话:0797-8312688 8312689 传真:0797-8312688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068.cn 邮箱:zs_sima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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