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代码:12882
六、学校基本概况:
办学条件: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天津文化副中心地带,毗邻地铁9号线的一号桥站,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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