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上路81号,邮政编码450121。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具体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今年招收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运行与维护方向)、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冷藏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机与电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图文信息处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药物制剂技术、软件技术、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营销与策划、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音乐表演、工程造价、空中乘务等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学校校园网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400-700元不等。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全国各省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0371-64961768 QQ:800099669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00.psp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访问并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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