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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郑州大学(国标代码10459),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凡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郑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合作举办学院的录取办法、招生信息、资助政策等由其合作举办学院负责,详情见其相关招生文件或招生网站。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按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江苏考生按等级顺序安排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其他省(市、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实行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将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录取时执行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应分别达到:两门选测科目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及以上。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

  (一)音乐学专业

  (二)音乐表演专业

  ②体育舞蹈类考生: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舞蹈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只招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5%(不低于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只招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3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5%(不低于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只招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要求不低于河南省书法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以上专业录取,当专业课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成绩相同,音乐、美术、书法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自主招生、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生等类别录取规则

  (二)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按照郑州大学2018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四)新疆南疆单列计划、哈密地区定向招生,要求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新疆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或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分布在郑州市内的四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与合作举办学院的合作关系如有终止,则本章程中与合作举办学院相关的条款不再适用。

  郑州大学网址:http://www.zz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郑大招生(微信号:zzuaoV)

  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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