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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

  学校占地1100亩,设置有16个教学院(系、部),开办有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医护类、铁道运输类和管理类等专业14个,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校内设有“河南省高速铁路运营维护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轨道交通智能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现有教职工885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1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级教学团队4个。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73%,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2018年我院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

  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附: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

  传真:0371-66965284

  学院网址:http://www.zzr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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