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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办学,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教育厅2014年相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区商都大街1933号

  二、录取规则:

  2 、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我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行公开、透明的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在网上公布,随后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书面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报考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领取纸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考生入学后可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三、其他事项:

  2、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向学院报告,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单项等多种奖学金;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及特困补助基金,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减免学费。

  5、学院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督察部门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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