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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广东省中山市学院路1号 (邮编:528402)
网 址:www.zsc.edu.cn E-mail:zsb@zsc.edu.cn
1.优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再依次考虑后续志愿考生。
3.考生所报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不招红绿色盲;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色觉正常。
7.男女比例:不限。
9.艺术考生按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11.录取时认可省级招生办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条例核定的考生成绩。
奖学金设置: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香港利丰集团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锦丰奖学金、星达奖学金等)。
收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
毕业及证书: 向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监制的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毕业证书;对经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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