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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浙江以外省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招生部委代码:13688

  第七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1.各专业学费:软件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移动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八个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市场营销、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邮政通信管理等五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费为75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普通类)。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1、联系电话:0575-88053348,0575-88052795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5、E-mail地址:zs@zptc.cn

  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pt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相关文件处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的,学院将作不予入学处理。

  第十八条 具体录取方式:

  2.进档的同分考生,按照该考生所在省市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确定考生间录取顺序。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院其他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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