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4269
第七条 办学地点:浙江绍兴
第九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考试院监督”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院校的志愿顺序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专业分数级差:无
(8)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2)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2个艺术类专业 9000元/年,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计等3个专业6800元/年。
(4)公寓标准:4人间,带独立卫生间,配热水、空调(需申请)、电扇、宽带网接口等设施。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78098。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0575-88157111
(4)学校网址:http://www.znsz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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