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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1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监督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喻田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体育批次)、一本(涉及贵州省、四川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我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做退档处理。

(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3)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根据专业要求)

第二十四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以上(含60%)。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九章 复查

第十章 附则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联系电话:0851—28609366

监督电话:0851—28609406、28609366

学校网址:http://www.zmc.edu.cn/

招办网址:http://www1.zmc.edu.cn/zzjg/Stu-job/index04.asp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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