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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

  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来源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当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第二十一条:项目学制4 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国内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学生可以选择两种授课模式。一是在国内完成整个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二是在国内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合格(前3年),签证成功后赴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最后1 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分别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和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项目。

  第七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

  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5000元,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年:20000元。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有: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knu.edu.cn

  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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