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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