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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浙江万里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全日制本科)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部分课程在教学中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在满足选测为1B1C、必测为4C1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在等级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先分数后等级),艺术类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所填第一、第二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三、四、五、六专业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1.英语。考生报考教育创新班要求英语不低于110分,艺术类考生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英语不低于50分。

  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省(市、区)教育厅计财处、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2013年学校招生以浙江为主,同时面向广东、江苏、江西、福建、辽宁、安徽、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新疆、吉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海南、贵州、甘肃、湖南等21个省(市、区)招收部分本科生。2013年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制度。

  第四章 其它

  学校网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微博: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696  招生传真:0574-88222065。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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