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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三、校 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浙江师范大学西区)

  五、办学层次:本科

  七、录取规则:

  (二)学校在浙江省录取按招生计划人数1:1进行调档。

  (四)男女比例不限。

  (六) 专业录取规则:

  2. 艺术、体育类专业:对已投档的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

  英语单科要求:英语专业原则上在110分及以上,对外汉语专业原则上在100分及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在95分及以上;

  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5. 对于省内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某一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录取在以下专业:

  理科考生:英语≥13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专业;

  8.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八、学费标准:新生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外语类专业16000元/年,其它专业均为15000元/年。

  1. 联系电话:0579-82293111 传 真: 0579-82282335

  4. 招生网址:http://xz.zjnu.edu.cn/zs

  十、其 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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