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浙江省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 学校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11231。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九条 联系方式及网址
2、传 真:0571-82606765。
4、院校网址:http://zjjy.net/。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二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四条 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六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八条 我院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 其他
第二条 奖助学政策:我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采取了以下奖助学措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定根据有关评比条例进行。
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学院实行晨跑制度。
第一条 我院以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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