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察学院(代码:11483)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五、学校地址:
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锦北街道大学路1949号
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条件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
(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 (我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其中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在高考前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cxy.cn/zsxxw);现场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报名期间,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在综合测试规定时间当天8∶00—15∶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并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天的体能测试。
1、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所有面试合格考生需要现场签订《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
3、体能测试项目为:
(3)推铅球(5公斤)
(3)推铅球(4公斤)
4、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的考生,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须达到240分及以上,并在综合测试期间进行现场报名,同时缴纳体能加试报名费130元。考生须在4月30日中午11∶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体能加试。体能加试3个项目为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加试的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对有体育特长且体能加试三项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还可以于5月3日继续参加特长测试,最后以4项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体能加试结束后,根据考生6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填报志愿
(二)经综合测试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四)浙江警察学院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六)报考全省统招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必须填写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八)报考治安学专业(公安舆情管理方向)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浙江警察学院实行先政治考察,后录取的办法。
1、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300×15%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600×3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E等不计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0科,成绩总分100分。(我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政治考察分数线。先划定全省男女统招计划分数线,后划定分市男女招生计划分数线。
(三)政治考察
(四)录取规则
2、报考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且上政治考察分数线的考生,6项体能成绩总分550分(含)以上者优先录取。
4、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电话:0571-87787295;
(二)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一)学费标准: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反恐怖方向)等专业69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等专业6600元/学年;治安学、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学(公安舆情管理方向)、侦查学、侦查学(预审监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6000元/学年。
十三、学制待遇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十四、附则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787029,0571-87787177;0571-87787029(传真)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jy87787029
2.2017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2017年3月20日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类中所含专业 |
本科 | 刑事科学技术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交通管理工程 | 2 | 物理 技术 | |
本科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2 | 物理 技术 | |
本科 | 治安学 | 0 | 不限 | |
本科 | 治安学(公安舆情管理方向) | 0 | 不限 | |
本科 | 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 | 0 | 不限 | |
本科 | 侦查学 | 0 | 不限 | |
本科 | 侦查学(预审监管方向) | 0 | 不限 | |
本科 | 经济犯罪侦查 | 0 | 不限 | |
本科 | 涉外警务 | 0 | 不限 | |
本科 | 警务指挥与战术(反恐怖方向) | 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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