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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报名办法

  2018年3月1 日---3月20 日

  ①具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普高招生考生具有高中学考成绩在报考时所有科目都需达到D等及以上、往届生C等以上【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两个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对学考等第不作要求】,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等及以上(往届生P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2016届及以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合并,以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③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①网上报名http://www.zjzs.net(注:考生须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三、测试办法

  2018年3月31 日---4月 1 日 (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zjff.edu.cn/)

  2、测试内容

  3、考生综合考评项目及赋分办法(以下表格看不清可以点击放大)

  四、录取办法

  2、普高招生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普高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

  4、报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舞蹈)、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的(含)70%,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未按章程规定参加相应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我校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2、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排球项目。

  4、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考生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报名费概不退还。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考生所在高中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平”原则。对违反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网: http://zs.zjff.edu.cn/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

  招生微信:纺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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