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2、校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4、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情况:
第二章录取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次类推。
C、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E、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G、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国际商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0574-87422148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5)院校网址:www.zjbti.net.cn
1、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班学生,经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文凭
3、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5、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08-05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