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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58

  第十条 办学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核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强化二个建设——学院内涵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完成三个转变——规模向质量转变、一般向特色转变、普通向精品转变;实现四个突破——办学理念突破、办学模式突破、办学条件突破、办学水平突破;构建五个体系——课程建设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实践条件建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质量建设体系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历届毕业生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5%以上,2003—2008年(六年三届)连续荣获“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学院以全优的成绩被评为教育部举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6成为教育部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二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对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省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文化课、美术术科总分乘以50%,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七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工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艺术专业为5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业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6-4人/间)。

  第二十一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学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西段

  邮 编:475003

  E-mail:yrzhao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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