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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1992 年,2004 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2011 年,学院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同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的6 所高校之一。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 余人,设有财经商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工程学院、康复与护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12 个,专科专业59 个,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经、管、工、文、理、法、医多专业协调发展。学院有教职工1250 人,专任教师98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94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96 人,并引进企业行业精英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聘请10 余名来自欧、美、韩、泰、越南等国家的外籍教师。学院以学生职业发展为导向,加强通识教育,强化职业技能训练、职业理念,形成“知识+ 能力+ 素质+ 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

  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在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进程中,学院立足云南,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云南省有影响力,国家有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

  四、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学院地址:

  邮编:650106

  邮编:650304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录取。

  八、毕业证书颁发:

  九、奖助学金:

  十、收费标准: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我院承担相关责任。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招生电话:0871-68314770

  网 址:www.ynjgy .com

  微 信 号:ynjgy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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